瑜伽教練(導師)守則

守時
教練(導師)不應遲到或早退。


請假通知
教練(導師)如需請假,必須於一星期前通知所服務瑜伽中心。教練(導師)不可於所服務瑜伽中心不知情下,私自更改上課時間地點或安排代課。教練(導師)如需請病假,須盡量給予所服務瑜伽中心至少四小時通知。


儀容舉止
教練(導師)必須注意儀容,上課時不可有任何不雅或不適合的言行舉止。不可於上課時進食、瞎扯無關宏旨之事、處理私人事務或用手提電話。


安全學習環境
教練(導師)須確保瑜伽課堂在一個安全、清潔及舒適的環境進行。


以心教學
教練(導師)須傾全力幫助學生糾正提升式子,務求學生可充份體會式子的好處及效果。


尊重學生 
導師必須尊重每一位學生,一視同仁,沒有偏私。導師亦應時刻留意學生的狀况,及練習瑜伽時的反應(不適、痛、抽筋、不舒服或其他)而作出相應的照顧。


保持專業
教練(導師)須時刻表現專業。所給予學生的忠告必須適當並在瑜伽及自己的知識範籌內。若學生的提問超過此界線,應請他/她求教於其他有關專業人仕。